一、2023年8月24日,本所主任律师宋江丽、副主任律师秦雪、主管律师张翼收到当事人师某某送来的锦旗。
基本案情:委托人师某于2010年全款购买了一套郑州某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2011年师某与该小区物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缴纳了维修基金等费用,同时取得了房屋钥匙开始入住。期间该小区开发商因债务问题,迟迟未给师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结果导致师某居住的房屋于2018年被法院查封。自此委托人师某便开始长达五年的维权之路。最终在2023年得知房屋要被拍卖的情况后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但被法院裁定驳回。委托人无奈之下就本案向本所主任律师宋江丽进行法律咨询。经过基本沟通后案件交由秦雪、张翼律师负责办理。三位律师通过与委托人的详细沟通以及分析讨论后,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了更客观的判断和把握。在接受委托后,秦雪、张翼律师便着手准备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材料。但因事发久远,很多证据资料都没有保存,二位律师秉着负责任的态度,多次前往物业公司、供水公司、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燃气公司、供电局等单位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又因不动产与房管局两个职能部门在18年前后职能分离的原因,再一次加重了本案证据收集的难度,但两位律师不辞辛苦,在几经奔波查询后终于将案件证据资料梳理清楚,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向法院出具相关代理意见。最终,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委托人的诉求不仅全部得到法院的支持,自己居住的房屋也终于可以办理过户。
友情提示:买房子是人生大事,我们即使已经入住其中也不能掉以轻心。在房屋可以办理过户的情况下,一定要第一时间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否则就像本案一样,即使自己合法取得并居住多年的房屋也依然不能排除被执行拍卖的风险。
二、2023年8月29日,本所律师高涛,顾问白雪岩收到当事人杨女士送来的锦旗。
基本案情:2023年6月17日,杨女士找到我所委托代理其离婚纠纷。经向杨女士了解,她与吕先生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来杨女士发现配偶吕先生“好吃懒做”,一直不愿参加工作挣钱养家,并且处理事务缺乏担当能力,家庭事务全部依仗叔兄处理,两人因此经常发生口角,导致双方裂痕越来越大。最终在2019年,杨女士忍无可忍独自离家来到郑州自谋生活。自2019年至2022年期间,杨女士因想要走出“围城”共起诉了四次,两次均未判离。一次因考虑孩子的感受杨女士主动撤诉,另一次在疫情期间因没有及时缴费按撤诉处理,均未达成离婚的目的。面谈时能感受到杨女士的内心痛苦至极,在她向我们提供的一份自述里,明确记载了她因此事,萌生过自杀的想法。接受委托后,根据杨女士的表述和实际情况,高涛律师主要就双方长期分居、符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和杨女士多次起诉、坚决要求离婚,感情确已破裂等方面收集组织证据。至开庭前我们主动和承办法官沟通了该起纠纷的案情,法官也在开庭前后和当事人双方分别进行了交流,双方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各自做出了让步,最终在庭后达成了调解。
锦旗不仅代表当事人对律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所付出努力的认可,更是对律师专业能力和高度责任心的赞扬和鼓励。河南晟海律师事务所将一如既往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