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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海动态 | 晟海律所召开“三类案件”、涉黑恶案件备案工作专题学习会

作者: 时间:2022-06-23 09:28:32

为贯彻、落实关于律师办理“三类案件”、涉黑恶案件备案工作的通知,河南晟海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郑州市司法局以及律师协会的要求,于2022年6月21日下午,召开了深入贯彻学习《关于严格落实律师办理“三类案件”涉黑恶案件备案工作的通知》专题学习会。会议要求晟海律所的全体律师以及实习人员参加现场学习。

会议重点学习以下三个文件:河南省司法厅 《关于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指导监督意见》(豫司文[2006]79号)、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通知》(2007年5月28日)和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豫发通[2018]9号)。

此次会议由宋江丽主任主持。会上,宋江丽主任向大家传达了通知内容和精神,带领大家学习了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指导监督意见》(豫司文[2006]79号)文件,通过对该文件的学习,加强对律师办理“三类案件”涉黑恶案件情况的监督,提高律师办理“三类案件”涉黑恶案件指导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向大家传达了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通知》(2007年5月28日)的文件内容,使大家详细了解“三类案件”的确认范围、受理流程、办案要求、以及工作职责和执行时间;给大家解读了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豫发通〔2018〕9号)的文件内容,主要包括: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律师办理⿊恶势⼒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四个方面。

此次会议,晟海律所的律师们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表示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内容要求落实报备工作,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时,晟海律所也会不断加强对“三类案件”、涉黑恶案件的管理。